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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無法印刷用的商品文字圖檔給朋友看或參考


林OO 發問於 2006-04-07 | | 傳統製造業

Q: 請教各位法律先進:

請問傳送替客戶設計好的文字之影像圖檔(無法用於印刷用途上的影像圖檔)給朋友看或參考,
需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嗎?

請各位能撥空為小女子解答,先謝謝各位了。

林小姐

瀏覽人數:3403
吳宏山

律師

長江大方國際法律事務所

A:  一、要先釐清你為客戶設計的影像圖檔的著作權是歸誰?是否可以用於印刷用途上,不是重點。
二、在網際網路上傳送著作,會利用到著作權裡的重製權、公開傳輸權,要得到著作權人的同意才可以。
三、如果著作權不屬於你的,你就不可以任意利用該著作,否則就有侵害著作權之虞。「給朋友看或參考」,可能還會侵害到客戶的商業秘密,這還會衍生其他法律上責任。受人之託,要忠人之事,不可以任意把客戶的物件交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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