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賣方對房屋的瓦斯管線作修改,自行變更設計為外部明管線
管線位置在房屋外部,由一樓計量表用pe管拉到頂樓再拉到四樓
且未經過瓦斯處檢驗,並於簽約前未詳實告知
口頭詢問時,也未有任何相關說明
基於住家安全考量
請問是否可以影響安全為由予以解約?
謝謝您的回復
A: 這種情形很常見,但暗管改明管是否會危害安全,需要更近一步舉證,如果有危害安全,當然可算是瑕疵,但瑕疵可以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但解除契約如顯失公平,依法買受人只能請求減少價金(例如可以更改管線,所需費用佔房屋全部價金比例甚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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