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人去(95)年在林口購買一透天預售屋(共四樓)
於今(96)年八月交屋
但由於仍有部分小瑕疵,故建商仍在補強中
而我們也正逐步裝潢
但經過幾次連續下雨與近日的颱風
在四樓頂樓(屋凸)牆壁出現滲水現象
三樓(樓上即四樓露台)也出現六、七處滲水與漏水現象
廠商目前雖已有從室內漏水處「打針」(注射類似發泡劑)來補強
但這次柯羅莎颱風一檢驗,立刻又出現漏水現象(除舊有漏水處,還出現新的!)。
請問:
在這樣的情況下,難道我們消費者(且消費金額不低)只能請建商補強、改善?沒有任何方式能進一步保障自己的權益嗎?再者,若建商刻意「緩辦」,來拖過「保固期」,我們如何自保?是否有權另請專業的第三者(如治防漏水專家)來處理,然後費用由建商出?若一直漏水,無法改善,我們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若僅暫時有改善,過一段時間後(不管保固期是否已過)又出現,怎麼自保?
問題有點多、複雜,煩請指教,謝謝!
A:
關於漏水的瑕疵需請建商完全處理好,至於保固期你可以要求建商延長。又依你所述的情形,房屋應該點交完畢,若實際上因漏水的關係尚未點交完成(如在點交時特別註明,漏水修繕完畢始完成點交),則也可將保固期的起算點往後延長。
若因漏水而造成你的損害(如裝潢),也可向建商請求賠償。至於請專業的第三者,只要建商同意,當然可以。
另外,若你的尾款(或交屋款)尚未給付,則對於漏水的修繕,也可對建商主張折抵。
以上意見,供你參考。
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蔚中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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