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的問題是,那天跟一位還算不錯的朋友聊天
聊到中間的時候,他就拿一張空白的紙給我簽名
說要看我的字好不好看
當時也沒有想太多就寫給他看
結果後來他在紙另外的空白處寫上我欠他6萬,叫我還他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才好!?
麻煩您了
A: 消費借貸屬於要物契約,即要有實際的金錢交付才能成立,只有借據是不能成立的,如果你朋友拿這張借據告你,你還是可以主張消費借貸不成立,由其對金錢交負負舉證責任。另法官也會由文字型式、紙張有無裁剪作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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