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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潢糾紛


業O 發問於 2007-09-05 | |

Q: 律師您好~


本人於去年買一預售屋
請室內設計師設計裝潢,已付清設計費清十餘萬
(含格局變更圖與一百萬預算的裝潢立面圖之完成)
此間雙方合作愉快,但我方並未言明裝修工程仍由該設計師承包
去年九月設計師以主臥花灑需先裝入為由
向我方預支25萬元材料費(立有收據,請參註1).

然而房屋接近完成時
請設計師詳列報價單,裝潢費用卻接近兩百萬
與當初一百萬裝潢預算相差甚遠
詢問設計師能否將預算下壓回原先所言的一百萬
設計師回覆無法下壓
後來又因新成房屋滲漏水嚴重
我方已不想裝潢該屋
因此要求設計師歸還材料費
但設計師卻已手頭很緊,遲遲不願歸還。


請問:
在此情況下我方能要求設計師歸還所餘的材料費嗎?
(扣除花灑一萬多元,還有23萬餘元)
如設計師仍堅持不退還,我方可以採取何種方式讓損失減到最低呢?


頭大的業主敬上


註1:收據內容如下:
玆 收到竹北 O園二期e1陳OO公館裝潢工程 第一期工
程款及工程監工費計 新台幣:貳拾伍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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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首先,你說並未言明裝修工程仍由該設計師承包,但實際上卻已先支付25萬元予設計師,關於此點將來恐會衍生爭議。若你與該設計師簽有裝潢或設計合約,應先檢視合約內容對此有無特別規定。
另外,就所餘的材料費向該設計師請求返還是有理由的,可以先協商請該設計師歸還,若協商不成,則僅能藉由法律途徑(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該設計師返還。

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蔚中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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