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想請教有關有限公司股東與負責人的問題,本人與另四位股東合資開設有限公司,並推舉其中之一的股東A君為公司負責人(董事長),經營四年以上,因股東與負責人的經營理念不合,所有股東想取銷負責人的職務,是否用股東會議投票決定即可,因公司法要求須取全體股東同意之下才能變更負責人,但因此負責人也是股東之一,若負責人不同意解職,是否有方式可以解除..墾請回覆
律師
傳理法律事務所
A: 有限公司之董事或董事長必須記載於章程上,而修改章程須全體股東同意,因此單純理念不合,依現行法律規定,無法解除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