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公司為有限公司,目前欲準備解散,在公司法中規定有限公司解散需全體股東表決通過,但在本公司章程中並未對此加以著墨,僅提及出資新台幣1000元者有表決權(以股份為主),請問現在本公司是應按公司法之規定解散,還是按公司章程股東過半通過即可行解散?
A:
一、有限公司解散要股東全體同意,而非表決過半數通過即可解散。
二、章程規定不能牴觸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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