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最近親戚要設立一家有限公司,與其目前任職的公司往來生意,為了要規避關係人的問題,所以要我掛名公司的負責人,想請問-
1.我必須注意那些問題?
2.我需要負擔那些風險?
3.什麼情況下我無法免責對我不利?
謝謝您撥冗回覆我的問題
A: 擔任公司名義上負責人,因為風險很多,只要一出問題,就可能衍生民事、刑事及行政(稅捐)等責任,這些問題及風險與實際負責人如何運作公司有關,無法事先預防,建議提問人不要擔任人頭(知情的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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