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
假設我們公司稱為萬家公司
而廠商稱為 豪名公司
而我們同時給同一個會計事務所做帳
那會計師可以不經過萬家公司同意就認義抽走發票給豪名公司嗎?
謝謝您的回覆
A:
一、當然不行,雖的發票就歸誰報帳,豈能任意抽換。
二、會計事務所為何任意抽走發票?是要將別家公司開給萬家的發票,申報給豪名嗎?請小心,這有逃漏稅及偽造文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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