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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名公司負責人可再去其他公司工作嗎?


陳OO 發問於 2007-08-27 | | 商業流通業

Q: 大律師您好:


我的名字被我朋友拿去掛名擔任某家公司負責人

但我還想去外面找工作

請問掛名這件事會影響我找工作嗎?


謝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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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你所謂的公司負責人應該是指「董事」或「董事長」,依公司法第二0九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否則「董事違反第一項之規定,為自己或他人為該行為時,股東會得以決議,將該行為之所得視為公司之所得。但自所得產生後逾一年者,不在此限。」因此單純到外面工作應該是沒問題。
二、但建議你如果沒有實際經營公司,不要隨便掛名負責人,以免徒生糾紛(情形很多,可參閱其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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