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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門市租賃問題

門市租賃問題


李OO 發問於 2007-08-24 | | 民生消費休閒業

Q: 日前與房東談妥門市租賃細節尚未簽約,但房東因年老於近日過世,得知有2-3個兒子目前是和大兒子洽談細節,但也不清楚他或其他兒子是否會繼承此房子(因遺產稅很高),而租賃契約又必須在2-3天內完成,請問本公司該怎麼做才可確保自己的權益?契約內容是否應該增訂什麼條款來保障?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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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房東過世後,妳欲承租的房屋由其繼承人當然繼承,因該房東有數位繼承人,所以該房屋為房東的兒子們所共有,除非有將該房屋全部過戶給其中一人,否則應由全體繼承人列名出租人(若房東之配偶尚生存,也應列入)。
依民法425條第1項之規定,在租賃契約簽訂,且將租賃物交由承租人占有後,縱使房屋的所有權嗣後有移轉,並不影響原本租賃契約的效力,此即為所有權移轉不破租賃之規定,因此建議妳可儘速簽訂租約。
至於契約的內容要依具體個案來認定,不過要注意的部分除前述簽約名義人外,尚有民法425條第2項的規定,即「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5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以上意見,供妳參考。

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蔚中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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