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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請問:車禍和解相關問題

請問:車禍和解相關問題


蘇OO 發問於 2006-03-01 | | 傳統製造業

Q: 我於上星期一發生車禍,對方是由他的車道為超一台車而跨越雙黃線到我(我是他的對向車道)的車道來撞我,我的時速不到三十,他的酒測值為1.21,車禍當時因對方車胎破裂才無法離開現場但現場等於是已經被移動但附近有監視器,有報案,目前我保留傷害告訴。我的車子有損害,人也受傷無法自行騎車或開車因此也影響到我的工作,不知我目前在治療過程中需做何種動作來保留我的權利,又復原到何種程度才適合與對方和解,屆時我又可在那幾方面要求對方賠償呢?據了解對方沒有叫他的保險公司辦理出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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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1、請先考慮是否有假扣押的必要,避免對方脫產。
2、傷害告訴需於六個月內提出。
3、和解在隨時都可以達成,只要價錢可以談的攏。
4、你的請求包括:精神賠償(不用證據)、車子的修理費用(換零件需折舊)、工作損失(需確實有影響,並被公司扣薪)、看護(需有看護之必要+看護費用之證明)、醫藥費(需有單據),以上請自行考慮病程而提出合理之金額,方有可能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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