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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賃/收回問題


JOOOO 發問於 2007-08-20 | | 民生消費休閒業

Q: 律師您好~


我有一店面租人
承租者為熟識的朋友
因為熟識,所以並沒有簽定任何的租賃契約
(但收了兩個月保證金)
最近(一個多月前)因為朋友生意不好
就表示希望從保証金直接扣款
未經我同意之下他已經拒繳
最近他開始恢復交店租
但是"自動"降價
讓我不知道如何處理?
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收回我的店面嗎?


謝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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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承租人自行降租無效。
二、因是未定期限之房屋租賃契約,故須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以擔保金抵償外,達二個月以上時,出租人才能終止租約。
三、終止租約前要先定期催告,逾期未繳,才能終止租約。
四、建議你最好訂立書面契約,並約定租期(如果公證更好,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就可避免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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