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積欠多家銀行貸款
因無力償還,故薪水已被扣1/3
但貸款的錢並非本人所使用
卻因對方出師不利導致我要負擔旁大的債務,真的很無奈
我得知現在所執行的是扣押命令
所以利息會照算
但轉移命令利息就不會算
所以我想請問要如何聲請轉移命令呢?
以上問題謝謝您的回覆
律師
A:
敬啟者:
轉移命令並非由債務人申請,而係執行法院於實施扣押命令後,得詢問債權人意見,以命令許債權人收取、或將該債權移轉於債權人,如認為適當時,得命第三人向執行法院支付轉給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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