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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股東權益問題

股東權益問題


林OO 發問於 2006-02-23 | | 民生消費休閒業

Q: 您好:
本人有關於投資餐飲發生,發起人(負責人)為發放股權證明,是否須擔負盈虧之責.
如果當初投資時只有一只收據,是否可以寄出存證信涵,要回原本的金額

墾請賜教!

林友仁 200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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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能否說明一下你投資的對象,其型態是以公司、合夥還是其他方式?
各投資人之間有無任何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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