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因為生意失敗被客戶倒帳以至公司倒閉,
因欠安泰銀行房貸還不出 房子已被拍賣 現又收到其委託資產管理公司寄來的信函說明
為確保債權人的權益,將依強制執行法第22條等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收三個月,並欲提出拘提管收並
強制執行
想請教一下,因目前無收入,根本還不出錢來,但收到這信件有很害怕 ,雖然有人說那是討債公司的手段,
不用理會,但可否告知其可能性及適法性為何??
A:
您好,
強制執行的程序需先取得執行名義後,再向法院聲請執行,若無財產可供執行,則法院會發給債權人債權憑證。
除非是有財產而隱匿不清償,法院才可能會管收,故您無需太過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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