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於YAHOO網路拍賣中拍賣用不到的生日禮物(香水)一瓶
得標價是699-元,運費是60元,都由買方支付
得標者收到香水後,來電告知該香水雖未拆封,但有變質現象要求退貨
本人當場道歉並表明願意退回得標金額699-,
但該買家以消保法之規定,要求本人必須支付699+60-=759-
甚至還要求我負擔寄回之運費,
他還說他問過公司律師和消保官,
如果我不支付運費60-
還可要求我支付為了退貨所衍生的其他費用
(如他為了去郵局必須坐車的車資、請假的損失...等)
我有在YAHOO拍賣網站有依網站規定說明:
「願意負責因商品瑕疵所造成的退貨,但請於收到貨品七日內寄出,且退貨金額僅限於得標金額,
不包括寄出時的運費和退回時的運費」
但該買家一直要求我必須遵守消保法
逼我一定要支付往返運費,否則將對我提出訴訟,甚至要求更多的損失
請問這樣合法嗎?
謝謝!
律師
A:
許小姐,您好:
1.企業經營者之定義:凡以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營業的廠商業者,不論該業者為公司、團體或個人,只要是營業之人,均為企業經營者。惟如只是偶爾將其商品出售,並不是以之作為營業,自非企業經營者。是一般業餘拍賣賣家不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規定之企業經營者,自然不適用同法第19條之七天鑑賞期規定。 惟目前熱門之奇摩拍賣或eBay拍賣等拍賣網路,對於欲加入其拍賣網站會員皆另有規定。是即便業餘賣家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也得遵守該拍賣網站之規定,因此一般業餘賣家是否有七天鑑賞期規定就要視其加入網站如何規定了。
2.而根據奇摩網站之規定,其並未有關於退貨運費由誰負擔之規定,是建議賣方於「關於我」中訂定賣場規則,以免事後發生糾紛。
3.依上述說明,原則上您不須遵守消保法第19條之規定,且您已於網站上說明退貨時之運費負擔,因此對方要求您負擔往返運費並不合法。
參考書籍:詹森林、馮震宇、林明珠合著之「消費者保護法問答資料」。
Yahoo!奇摩拍賣之規定
買方要求要退換貨怎麼辦?郵資誰付?
Yahoo!奇摩拍賣原則上不介入買賣雙方的溝通。建議您在「關於我」中訂定賣場規則,以免事後發生糾紛。Yahoo!奇摩拍賣會請買家尊重賣家的規則。
Yahoo!奇摩拍賣服務僅提供使用者之間交易的平台,買方和賣方必須對交易之履行負完全的責任,自行解決由交易引起的糾紛。請參見: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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