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在中古車行想購車,車行業務跟我說需要先匯款5000訂金才可以看車,問了一下業務為何看車要付訂金,對方說因為車子是同行調過來的,但看不滿意可以退款,後來又說是盤調金,我們看完車沒有買的話這筆錢就要被扣走,我們跟車行業務說如果一定要付款才能看車那不看了,業務又改口説可以先去看,隔天去到現場,因車子跟業務傳來的照片有落差,加上討論過程我們已經明顯拒絕,車行還要我們直接下訂並唱雖我們找不到更好的別台同款車型,之後我在個人instagram發文這次消費經驗,無髒字或辱罵對方字眼也無公開車行名稱地址等行為,因業務是朋友介紹的所以看到此篇發文有關心昨日購車的事,對方業務打算想因此發文對我提告妨礙名譽,以及開頭提到的訂金一事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您可以透過律師協助,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
2、同時,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車行以及業務,主張是合理評論,不構成妨害名譽
3、如果擔心被告,建議提供完整的PO文內容,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該怎麼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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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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