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於前公司入職有簽訂營業秘密條款,內容包含著多如薪資、工作流程、往來書信等皆涵蓋其中,但目前已離職,於上週已表單權限轉移為由,來訊表示請我提供企業信箱帳號,因內部包含個人薪資、各單位往來書信加上我是人資單位,其中還有大量歷年求職者、員工個人資訊十分敏感,因非正式管道索取,我不確定是個人索要還是公司指派,故我已簽訂營業秘密婉拒。
然而於今日意外發現企業內部帳號被登入且修改紀錄(連動外部信箱故有異樣登入提醒),雖然企業帳戶是公司財產,但內涵著多個人信息及當初簽立營業秘密規定範圍,這會有法律問題嗎?
若使用署名我的信箱,發送不應該發出的文件,我會有法律風險嗎?
我是否需要做什麼措施保護個人?
謝謝律師解惑!
A: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公司,表明應依照個資法不得利用或違反他人個資的使用權利規範
2、同時,也可以藉由存證信函聲明該帳號已非您使用,登入修改也並沒有經過您的同意
3、建議您也可以向當地的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4、如果不知道該怎麼自保,避免遭到公司牽連而觸犯民刑事責任,建議您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