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收到法院強制扣薪的函,但是經過1個月了債權人都未與我們聯絡,不知道應該怎麼處理?
要向法院詢問嗎?還是主動跟債權人連絡呢?若債務人不想告訴我債權人的聯絡電話又該怎麼辦?
A:
一、若之前祇是扣押命令,應將應扣薪資額凍結,俟法院之後續命令辦理。
二、若已有換價命令,例如收取命令或移轉命令,而債權人未來領,可向法院陳報,請法院催請債權人前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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