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本律師有擔任店家的法律顧問,擅長處理此類法律爭議,建議您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保障您的權利
2、您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跟對方求償您的維修費、營業損失等。
營業損失的計算方式可以參考您每日平均營業額來計算
3、如果需要協助求償您的損害,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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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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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A:
民法第184條1項前段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若有權利受到他人不法侵害,則得依本條項請求損害賠償。
本案中店家因車禍造成食材、電風扇損壞,因此部分為所有權受到侵害,屬於前開條項所稱之「權利」,故得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但本案中之營業額減少是否屬於本條項所稱之權利,或有疑義,倘若僅是單純因人潮、客源減少,導致營業額因此減少,則該營業額損失可能被認為屬於「純粹經濟上損失」而非「權利」受侵害,致可能無法就此部分請求損害賠償。惟營業額減少究竟是否屬於權利受侵害抑或僅是純粹經濟上損失,仍應視造成營業額減少的原因為何做判斷,無法一概而論。
您的問題都涉及比較細的法律層次,建議您攜帶資料由專業律師規劃後撰擬相關文件及討論方向以保障您的權益並避免事後紛擾。
若需更近一步討論請洽
博全國際法律事務所 陳建州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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