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透過代購網站向日本拍賣購買一件商品,商品到達台灣後因物流配送錯誤導致我收到另一位買家商品。
另一位買家將我的包裹拆封了併有拍照留證,後續通過物流將兩邊商品歸還但我拆封我的商品時發現我的包裹被拆得很徹底
甚至有東西遺失,目前對方只說會透過代購網站處理此事,想請問另一位買家拆封了我的包裹還造成遺失我可以對他申請民事訴訟
或調解委員會嗎?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規定。
如果能確定您所購買的商品是被另外的買家弄丟,您可對其起訴向該買家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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