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個人法律問題專區 父母公司因欠債倒閉子女連帶問題

父母公司因欠債倒閉子女連帶問題


黃OO 發問於 2024-08-01 | 臺中 | 製造業

Q: 律師您好,父母為公司負責人但因欠債(銀行+地下錢莊)公司倒閉,請問子女會有連帶責任嗎?子女會需要還債?地下錢莊是否會找子女還債呢?

債權請求

瀏覽人數:15

A:  您好,
民法第199條第1項規定:「債權人基於債之關係,得向債務人請求給付」;第272條規定:「數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為連帶債務。無前項之明示時,連帶債務之成立,以法律有規定者為限。」。

因此,公司欠債倒閉,如果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僅需就其出資額或所任股份之範圍內,對公司債務負責。如果是無限公司或個人商號,因債務人僅是你父母,子女並不需負擔起還債的義務。除非子女有擔任保證人(即有連帶責任)、或簽本票給債權人、或於父母死後未拋棄繼承,子女才要負擔還債的義務。
至於地下錢莊部分,如果子女無上述情形,依法也是不能對子女追討。

如有其他問題或需協助,歡迎與本所聯繫。

誠之法律事務所
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255號6樓
電話:07-553-9818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