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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媽媽與跟她同一輩之兄弟姊妹均辦理拋棄繼承,那繼承權就會輪到孫字輩.此時孫字輩即可辦理拋棄繼承。
辦理拋棄繼承需於繼承人知悉繼承事由開始時三個月內向管轄法院為拋棄繼承之聲請,除填寫聲請狀外,並需準備被繼承人(外公)之除戶謄本及死亡證明書、拋棄繼承人(外孫)之戶籍謄本、被繼承人之繼承系統表、已通知因為聲請人拋棄繼承後,而成為繼承人者之證明等向法院辦理。
如果是未成年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具名意思表示,且除需提供未成年人之資料外,需一併提出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及法定代理人所出具為未成年子女利益聲明拋棄之切結書,並應於切結書末加蓋法定代理人之印鑑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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