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請問一下律師們 ,如果女朋友已滿17歲 然後住在男朋友家那樣算誘拐未成年嗎
現在修法為18歲為成年女生在一個月就年滿18這樣還算誘拐未成年嗎?謝謝律師答覆
A:
您好,
刑法第240條第1項規定:和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構成和誘罪的兩大要件,需要被誘人「脫離家庭監護範圍」加上「置於行為人實力支配」,而判斷
有無成立和誘的可能,還是要看具體案件的狀況。
例如未經家長同意擅自帶未成年女友回家居住,則此時就有可能構成和誘犯罪,即便未成年女友再一個月就成年亦同。
如有其他問題或需協助,歡迎與本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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