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刑法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2但是我覺得沒效用他還是要我完成全部階段不然要提告,說我構成詐欺->
就您所敘,購物並未行使詐術,且他也無交付財物或利益,較難構成詐欺
3.說要把我的身材照片跟他自己找到的我的正臉照發布到各大網站上->
無您同意此行為違反個資法,且屬民事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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