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客人在line群跟我喊單,商品已到貨7~8個月,期間也有開到貨明細通知出貨,客人卻一直拖延,到最後甚至封鎖我自行退出群組,還有一位同樣情況,她沒退群,只是我給訊息不讀不回,這2位是妯娌關係,金額約1萬2左右,請問可提告嗎?該如何處理
A:
您好:
如雙方針對代購之物品、價金等契約必要之點已有約定,原則上雙方即構成契約。因到貨時間不確定,但賣方如於到貨後已有向買方提出給付(通知出貨)之表示,原則上應認買方有受領貨物遲延及給付價金遲延之情形。
關於糾紛之處理,除建議保留相關對話紀錄等資料,以利證明雙方已有契約約定外,實務上為了避免將來證明「有通知」買方這點被質疑,會以存證信函等方式再為一次正式通知,催告買方於函到若干日數內履約(付款及收貨等);亦有人認為目前資料已經足以證明曾為催告(通知),可逕行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舉證證明已經通知買方要出貨但買方置之不理,要求買方給付價金。
以上簡單意見供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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