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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客製化商品是否構成退貨條件

客製化商品是否構成退貨條件


張O 發問於 2023-11-11 | 高雄 | 其他未分類業

Q: 蝦皮上購買google五星好評的評價,因購買已四個月未出貨完畢,店家說明方案的價位不同而輸出天數也不同,時間不是店家在乎的原因,店家再購買前未告知退貨須知等規定,是詢問後說明我不適用退貨條件。
「 退貨退款政策 」

在確認訂單並聯繫第三方工讀生,安排開始為您編寫評論之後,如果首次出貨遇到了困難或不順利,並且連續 7 天無法添加任何評論,那麼我們將提供全額退貨退款服務,讓消費者結束訂單或終止服務(因為我們無法提供評論服務)

**但是如果您的訂單已確認並聯繫第三方工讀生安排出貨,並且成功添加了評論服務,只要完成了 1 則評論,那麼根據客製化服務的相關規定,未來將不再提供退貨退款的服務(客戶不得隨意取消或終止服務,也不得隨意要求退貨退款,只能按照方案出貨直到完成)**

退貨退款服務程序:
如果您的訂單符合上述條件,即首次安排出貨後連續 7 天無法完全添加任何評論內容,請點擊蝦皮上的 "完成訂單" 按鈕,並提供您的銀行帳號以便進行退款

備註:我們要求點擊 "完成訂單" 不是為了拒絕退款服務,而是為了避免退款需經蝦皮審核(只要按照流程完成相關操作,並提供證明已完成訂單,退款將在3個工作天內完成)

1.此客製化商品是否不能構成退貨條件呢?

消費糾紛

瀏覽人數:252

A:  按消保法第19條的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次按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的規定:「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三、報紙、期刊或雜誌。
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客製化商品除了商品本身瑕疵,消費者得依民法或其他法規規定可主張之權利外,並不適用7日鑑賞期規定。
謝謝您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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