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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蝦皮網站購物是屬於通訊交易,消費者有七天的無條件解約權,且退貨時毋庸負擔任何費用。依照題意所示,您於半年前已經收到賣家退款,代表當時已完成退貨流程。當您按照退貨流程通知賣家取貨,並且確實有將商品置於賣家指定之可取貨處,而賣家卻因可歸責於自己事由未取回商品,若商品因此生有瑕疵或變質,乃賣家應自行承擔之責任。消費者無庸再負擔任何法律上責任,也無義務再買回該商品或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意見,惠請參酌。
睿益法律事務所
李衣婷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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