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當初付押金三個月,因該房子常常有不明的瓦斯氣味,所以提早解約,也依約讓償罰一個月的押金,且也將屋子打掃乾淨並恢復原狀準備歸還,但房東卻遲遲以各種理由推拖,僅歸還部分押金,並扣留四萬元不歸還,房東理由為:沒有將屋子打掃乾淨、恢復原狀,請問是否可以放著不管,寧可犧牲四萬元,因為房東有點無理取鬧,不講道理!這樣做會有什麼影響嗎?
A:
您好,
您可以發個存證信函請房東將押金限期退還並約定日期交還房屋,逾期可逕行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若經異議,此部分尚需經調解,不成則為小額訴訟程序,你可將房屋清理之情形拍照存證,作為將來訴訟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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