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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採購契約問題

採購契約問題


LOO 發問於 2023-08-13 | 臺中 | 製造業

Q: 我公司採購了設備。沒特別簽定採購合約,只訂單上註記交期與付款條件。交涉中的應對及去賣方工廠得到的訊息都認為在台灣生產,但於約定要驗機時賣方才說設備轉由大陸生產,因船期的問題導致無法在約定日交附驗機。因未簽訂合約,這樣可以取消訂單嗎?已付的部分訂金可以要的回來嗎?

消費者債務清理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損害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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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您雖和對方沒有特別簽定採購合約,但訂單及其上的註記交期與付款條件亦都可以構成契約的成立生效。

交涉過程中如可以證明雙方是協議訂購在台灣生產的產品,對方自行轉單因船期的問題導致無法在約定日交付驗機,應屬可歸責對方的事由。

因對方違約, 貴司應可主張解除契約,返還訂金,並請求相關的損害賠償。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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