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有一位8十多歲的老先生過馬路時未走人行道直接穿越快車道不知是否因年事已高視力不佳或何種原故竟未看清有來車以至被當時車道上唯一的一輛行駛中的機車閃避不當致車摔人傷雙方皆倒地掛彩該青年駕駛人摔倒當時已昏迷而老先生送醫救治經數小時後卻急救不治身亡請問這樣的事件誰對誰錯或各錯多少若老先生家屬要求賠償該賠償多少較合情理(當時該青年駕駛人之車速因視車道無人無車故也有稍快約達到五十幾以上)
A:
您好,
老先生在這個案例中是沒有路權的,但機車能否閃避是另一個事實的認定,綜合來說,老先生的過失比較多,但仍不能因此而減免機車駕駛人的責任(若經判定有過失的話)。
至於賠償金額,沒有客觀標準,需視各案例的情形而定,建議你直接找律師談會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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