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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健治療


吳OO 發問於 2023-05-18 | 基隆 | 其他未分類業

Q: 你好 我5/24好要進去服刑
現在我擔心的事 因本人工作關系 導致我脊椎骨壓迫神經 需要治療. 復健行動會有限制 無法蹲 躺 身體稍微動一下 全身痛 我想請教我該怎麼做才能讓我延後執行呢 這需要靠治療,復健 才會好...我會為自己犯錯行為負責 但現在進去 真的會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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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刑事訴訟法第467條規定:「受徒刑或拘役之諭知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依檢察官之指揮,於其痊癒或該事故消滅前,停止執行:一、心神喪失者。二、懷胎五月以上者。三、生產未滿二月者。四、現罹疾病,恐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者。」

依您的狀況似未符合上開條件,但目前實務上具有某些情況仍可以提出聲請,如因病目前仍在治療中,可以檢附相關資料向指揮入監之檢察署請假,延後入監服刑之時間,如檢察署同意,就會再核發一張晚一點執行的通知書,但這部分應非上開法律規定應不執行之規定,故仍須由承辦檢察官判斷是否同意。

如有其他問題或需協助,歡迎與本所聯繫。
誠之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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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7-553-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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