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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網購買家想要退貨已拆封品

網購買家想要退貨已拆封品


花O 發問於 2023-02-21 | 臺北 | 其他

Q: 各位律師們好

我是一位網拍小賣家,遇到了一個交易糾紛,想詢問應該怎麼處理

近期買家向我購入一個書盒,由於全新未拆的書盒攤平時(原廠出廠原封不動的樣子)體積超過超商寄送規範,所以有特別在賣場告知"如果買家沒有特別告知並直接選擇超商取件,會將其拆封折箱後寄給買家。如此一來商品即視作非新品已拆封,不具7天鑑賞期,介意者請來倉庫取貨"
對方選擇超商取件,但是如今收到後卻以不需要了為理由要求退貨,問題是此樣商品已拆封無法作為新品再度販售,令我相當為難,請問我有能夠爭取自身權益的方式嗎?

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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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您好,依您所述之情形,可參照以下規定
1.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2.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三、報紙、期刊或雜誌。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二、依照以上規定,除了前述準則第2條所規定的七種情形以外,只要是網路上所購買之商品,消費者都可以有7天鑑賞期,可以在7天內無條件退貨。

三、依照您所述之情形,並不符合前述準則第2條所規定的七種例外情形,而且因為消費者保護法7天鑑賞期為強制規定,即使雙方都同意也不能免除此7天鑑賞期,所以雖然您在賣場有告知「視作非新品已拆封,不具7天鑑賞期」,消費者依然可以依法主張退貨。

以上說明供您參考,如需進一步詳細討論與評估,可與本所聯繫預約本律師電話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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