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律師:
本公司僱請水電工修理本廠房內之燈具,其後燈具掉落傷及本廠員工,請問本人或廠內員工可向水電工求償嗎?
謝謝.
律師
A:
依所詢問題答述之:
一、貴公司請水電工修理廠內燈具,如因他的過失致裝置不牢固而生掉落傷人之結果
受傷者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主張水電工因過失不法侵害他的身體健康權利,而請求賠償醫藥費、請假未能上班之薪資損失、精神上損害賠償等。
二、貴公司亦可主張侵權行為向水電工求償,請求燈具受損的損害回復,以及如員工請病假而仍給付薪資,此部分之損害亦可請求。
不過,前提是 貴公司要能證明水電工有過失行為,舉證責任在於原告。
三、本件起訴前可先向法院或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只有二年時效,要在二年內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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