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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契約內,公司名稱標註不完整

契約內,公司名稱標註不完整


黃OO 發問於 2022-02-18 | 臺北 | 其他

Q: 與客戶簽訂消費者借貸契約,客戶經由第三方服務付款,但合約上註明到第三方機構名稱不完整,客戶想依此作為不付款理由。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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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與客戶簽訂消費者借貸契約,客戶經由第三方服務付款,但合約上註明到第三方機構名稱不完整,客戶想依此作為不付款理由。若第三方機構的名稱不完整但仍可以從契約內看出是指特定之機構,則不影響該契約之效力,則對方主張不付款即無理由。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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