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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違約自保


高OO 發問於 2022-02-16 | 桃園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店面出租予餐飲業,合約三年至2024/4月,押金二個月
店家從今年起已積欠二個月房租尚未給予,同時水、電、停車場也未付
所積欠金額已超過押金總額,想請教:

1、房東有什麼保護措施能採取?
2、店面內物品未搬移,能否至店內鎖門
3、店面損失(修繕、違約金等)

謝謝

不動產法規 民事 契約審閱 租賃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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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您好
1.目前可就房客違約未支付租金事實提出遷讓房屋民事之訴。
2.未有法院強制執行名義任意鎖門可能涉犯刑事強制罪等等犯罪。
3.若當初有約定違約金可就相關金額其一併同上訴向房客求償。
4.有無訴訟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事證與本所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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