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公司的發酵箱壞掉,請維修人員來修,但是沒修好,
維修價格是29400廠商請公司員工簽名,員工不小心簽下去了,才得知沒修好不能簽名,
萬一公司要求員工賠償,
員工是可以拒絕的嗎?
公司是可以從薪水裡扣嗎?
萬一公司從薪水扣公會犯哪一條法律呢?
A:
您好:
遇到維修後仍有瑕疵之狀況,應先釐清該維修廠商與公司間之關係。是仍在商品售後保固之保障期間內?又或者是屬於單純維修服務?於維修後仍有瑕疵之狀態下,此部分屬於民法上所稱之不完全給付,應先與廠商溝通再次維修之部分,並不會因為員工簽完確認單後,即不能對該廠商做任何請求之情況。
另外關於雇主得否直接從員工薪水扣除賠償金額部分,如果員工確實有責任需賠償雇主損失之情況下。
因為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26 條之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所以雇主不得直接從薪水中扣除員工應賠償雇主之金額,但雇主仍得另向員工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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