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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延遲交付餐點,客人棄單

延遲交付餐點,客人棄單


張OO 發問於 2021-10-19 | 苗栗 | 其他

Q: 本身是小吃店業者,因為尖峰時段繁忙,餐點延遲給客人,客人是打電話來先訂餐,來現場取貨時取不到,接著回家棄單。請問這樣店家還能報警處理嗎?

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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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張老闆,您好:

一般買賣契約,消費者原則上有四種權利可以主張,即是給付無瑕疵之物、減少價金、行使解除權解除契約以及請求損害賠償。
依據民法第254條:「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您的情形,是對方無理由取消訂單即行使解除權,但若您有其他得以舉證之損害,並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例如:食材售價款項及至對方付款日之利息等等。
觀第260條:「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自明,

您本身是小吃店業者,因為尖峰時段繁忙,餐點延遲給客人之理由,一般延遲10至15分鐘尚為客人可以容許等待之時間,若等候過久可以贈送少量小菜或是給折價優惠劵方式為客情維繫,若無法接單應事先告知或拉長待餐時間,請客人稍晚取餐等方式,以控管出餐流程。

本件,您並沒有要解除契約,而是希望對方取餐付款,買方是不得無理由單方面取消訂單,您與對方之買賣契約已經成立,您也可以主張已交付餐食(拍照或錄影存證),以及請求給付餐費遲延的損害賠償,但是,「報警處理」的部分,除非可以明對方是故意不取貨,例如是惡作劇或惡意棄單等情況才得以請求,才得以刑事犯罪提出告訴,已經有可能觸及刑法第304條使他人行使無義務之事之強制罪或是毀損罪等。

本件您可以向平台檢舉或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買方屢行付款義務,或是上消保處申訴,您也可以使用「線上申訴」功能,至於您跟對方的LINE對話截圖等等,即得為舉證證明證據,您有民事申訴的權利及勝訴的可能。

若您尚有其它問題,可以LINE ID : 0911-081100 再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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