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洪君,您好:
一般買賣契約,消費者原則上有四種權利可以主張,即是給付無瑕疵之物、減少價金、行使解除權解除契約以及請求損害賠償。
依據民法第254條:「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您的情形,是對方給付有瑕疵之物品,您得以行使解除權,雖主動要求退款,且若您有其他得以舉證之損害,並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例如支付款項及至退款日之利息等等。
觀第260條:「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自明。
旋轉拍賣上購買別人的二手衣物 賣家說只有穿過1.2次很新
下單後收到貨發現褲子有三處瑕疵是可以要求退款的
「購買二手商品有瑕疵,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因此企業經營者說的貨物售出概不退貨是無效的」 「他說他不是企業經營者所以也沒有七天鑑賞期」,這部分的經營者也包括個人
這種在網路上買賣二手商品 賣方沒有告知有瑕疵 消費者是可以退換貨的
您可以解除契約要求退貨,本件您可以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賣方屢行交付貨品義務,或是上消保處申訴,您也可以使用「線上申訴」功能,至於您跟對方的LINE對話截圖等等,即為舉證證明證據。
若您尚有其它問題,可以LINE ID : 0911-081100 再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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