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租賃期間是否可以分租、轉租或頂讓,視您與房東間之約定,如有違反可能有債務不履行之責任。房東雖然口頭同意可以頂讓,且您也確實找到願意承接的人,但如無書面,日後仍有可能發生爭議,且如無書面,契約上承租人仍視您,您還是需要承擔承租人之責任,則未來如新的承租人未依據合約給付租金、或租賃期滿未依約返還租賃物、或有其他損害,您可能還是需要承擔相關責任。為避免後續爭議,及拿回您原本押金,讓新承租人給付押金,且讓新的承租人與房東間有契約可以規範,建議約妥三方,您與原房東先合意終止原本之租賃契約,取回押金。新的承租人再與房東簽立新的租賃契約,依約給付押金。讓三方權利義務關係更為清楚,避免爭議。
以上,敬供卓參
廣華律師事務所 張珮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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