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在網拍拍賣二手掛燙機,買家詢問是否能拍照及影片給她,但因拍賣網站只能上傳照片不能傳影片,詢問要不要用賴傳給買家,沒回應、只收到我照片。
在昨天面交時,買家沒有檢查的意思要給錢帶走,有跟對方告知要不要檢查看ㄧ下,後來說不用就給錢帶走。
回家後約ㄧ個小時,發訊息給我說在使用時掛燙機沒問題,就是突然頭斷掉能微裝上,覺得我能影片照片沒公信力。
買家表示要我負責或退貨退錢,不退款不退貨會有法律問題嗎?謝謝
A:
您好,
法定的7日鑑賞期規定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然而消保法是用來規定「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之間的消費關係,故網路賣家必須是以經營經銷商品為業的企業經營者,始受消保法法定7日鑑賞的的規範。如果賣家只是一般民眾透過網拍的方式出售,而不是以網拍為業的人,就不是消保法的企業經營者,雙方買賣關係不會有消保法的適用,當然也不會有消保法第19條法定7日鑑賞期的適用,只能回歸民法買賣之物是否有瑕疵之關係。
您販售物品雖然是透過網路聯絡,但實際上與買家約出來見面時,您已拿著商品本體供買家檢視,如買家仔細看完商品後才決定要買、付錢,於此情況下,買家在購買商品前並無不能詳加判斷或思考是否要購買,此時的面交也沒有消保法之適用,如果產生糾紛,應依民法相關規定處理,亦即買家須要證明該商品並不符合您於賣場之所述,或有其他瑕疵等情形,才有辦法主張退貨。
以上謹供卓參,如有進一步問題指教,歡迎隨時與本所聯繫,謝謝。
理旭法律事務所 許宏迪律師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