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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詐欺


詹OO 發問於 2021-09-25 | 臺北 | 其他未分類業

Q: 賣家用不實價格販賣商品給消費者,販賣前未說明清楚,且故意使用標籤將商品型號貼住,請問律師這樣有犯法嗎?

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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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賣家此行為可能涉及刑法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以及商標法第97條: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
建議應先將當初買賣之對話紀錄或相關資料留存,以證明對方有前開之行為。

以上謹供卓參,如有進一步問題指教,歡迎隨時與本所聯繫,謝謝。

理旭法律事務所 許宏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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