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法第 252 條
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
土地法99條
前條擔保之金額,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
已交付之擔保金,超過前項限度者,承租人得以超過之部份抵付房租。
您好,依法承租人提前終止租賃契約,若為店面租賃可按當初雙方約定違約金內容辦理,惟金額過高可以考慮提出訴訟請求酌減,有無訴訟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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