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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商號合資糾紛

商號合資糾紛


劉OO 發問於 2021-09-16 | 桃園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第一次發問煩請律師指點

今年年初與朋友合資經營網拍申請商號,由我擔任負責人朋友為隱性合夥
一人出資10萬,但並未簽訂契約,資金幾乎都是花在購買器具有詳細帳目
但中途朋友因為私人原因反悔,因當時資金都已購買器具但還未開始營利,所以無法立刻退還10萬元
雙方討論完後簽了一份退股協議,當中提到
1.因合夥初期問簽訂任何條約,雇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以方入股期間,雙方沒有產生過任何收益分配事項,也未給對方造成任何損失,因此甲乙雙方均承諾彼此不存在任何利益糾紛
3.甲方承諾以方合夥初期出資的10萬元平均分攤10個月歸還
4.乙方承諾甲方於10萬元還款期內,不可退出雙方工作關係,期間甲方應付與乙方相應薪資,雙方皆不可違背
5.協議簽訂後雙方皆不得做對商號有害的各項事務並維護其所有的利益

協議大致上是如此,雙方也都同意簽訂
簽訂完協議3個月期間我都有按承諾按時每月歸還一萬,但第3個月朋友反悔,無故曠職一個月也不按流程辭職,嚴重影響營運
回來後要求結清薪資款項,並簽領款收據,收據大致內容
茲收到本人***於入執起至民國***年*月**日止之所有款項總結,並確認無其他未結算之款項...

簽完第2天就又反悔,還有沒結的款項又說我給的帳目不清楚
並要追討剩餘7萬元,無視簽訂的協議
目前商號已因對方攪亂申請歇業

目前對方已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處理,還在等候通知
想請教律師
1.對方以簽收領款收據是否還能如此反悔?
2.對方行為嚴重影響公司營運無視協議,是否還能追討剩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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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民法508條
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為之。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您好,就上述可先就對方應付款項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提出異議可逕行向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有無訴訟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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