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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廳販賣調酒


陳OO 發問於 2021-09-08 | 高雄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您好,我們近期想開一間咖啡簡餐店,並想販賣調酒,請問需要另外登記什麼嗎,..............

食安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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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菸酒批發及零售業者(酒精除外)不須申請許可執照即可營業,但應遵守下列規定:
菸酒管理法第30條,
1、酒類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2、菸酒逾有效日期或期限者,不得販賣。
菸酒管理法第38條,
菸酒主管機關對菸酒業者(包括批發業者及零售業者)進行檢查,必要時得要求業者提供帳簿、文據及其他必要之資料,並得取樣檢驗,受檢者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檢查項目包括菸酒標示是否符合規定、菸酒有無危害人體健康及菸酒廣告、促銷是否符合規定等。
菸酒管理法第41條及第54條,
主管機關公告禁止產製、輸入、販賣或為其他必要處置之「重大危害人體健康」菸酒,菸酒批發及零售業者應配合收回及銷毀;違反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菸酒管理法第35條,
酒販賣業者,應於零售酒之場所出入口處或其他適當地點,明顯標示下列警示圖文:
一、飲酒勿開車。
二、未滿十八歲者,禁止飲酒。
三、本場所不販賣酒予未滿十八歲者。

以上謹供卓參,如有進一步問題指教,歡迎隨時與本所聯繫,謝謝。

理旭法律事務所 許宏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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