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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拐未成年少女


陳OO 發問於 2021-07-16 | 臺北 | 其他

Q: 想請教 若女朋友今年17歲執意要搬出來與我同居且發生關係 之後女方家長若控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 請問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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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感謝提問。

若您有和17歲的少女同居,可能會違反刑法第240條和誘罪(和誘20歲以下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若成罪,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女方家屬還握有您與她發生性交關係的證據,那可能會面對更高的刑罰(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因此務必要注意。

如需進一步協助,還請不吝與我們聯繫,謝謝。
Dentons 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
Cindy Li, Richard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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