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如果公司名稱被盜用,陸續接到求職者來面試的電話,而且還接到勞工局打來說有勞資糾紛(金錢上)需處理,除了報案之外有什麼法律途徑需處理,已避免未來遭受公司被告詐欺等訴訟案件或銀行遭凍結等事件
A: 因應方向可分為刑事與民事部分。刑事部分,可能涉及刑法第310條妨礙名譽罪,若警方態度消極或不願處理,也許可委由律師向地檢署遞狀,提出告訴,促使檢察官聲請調查證據,查出幕後冒用公司名稱之人,也可有利後續民事部分之進行。民事部分,可附帶刑事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冒用造成之商譽和營業損失、要求停止冒用行為等。然就具體訴訟策略搭配或證據之保全方式等,還是需尋求專業律師之協助,否則在法律適用、事實認定上與舉證上均有須充分準備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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