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網購枕頭拆封能退貨嗎

網購枕頭拆封能退貨嗎


林OO 發問於 2021-06-18 | 臺北 | 其他

Q: 請問在網站上購買枕頭,拆封了但沒試躺,只是用手感受枕頭的彈性,向業者表名想退貨,但業者說枕頭是個人衛生用品不能退貨,但我不拆開包裝,隔著塑膠套我也感受不到枕頭的真實感覺啊!
賣家有在官網標示「擁有7天鑑賞期,若訂購後未拆封無條件退換,若拆封後則不受理,因此商品為個人衛生用品。」
請問這件商品「枕頭」在法律上是屬於能退貨嗎?
謝謝。

消費者保護法

瀏覽人數:4224

A:  林先生 您好
關於謹就來函所述您於網站上購買枕頭,拆封後未試躺,擬辦理退貨,提供意見供您參酌:
一、依我國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二、準此,您在網路購買商品之行為係屬通訊交易,依前開規定原則上享有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之權利。然查,仍應考量您於網路購買之商品是否有行政院所頒佈「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規定之特殊商品或服務,而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無條件退貨解約之權利之適用。
三、根據前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所規定: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1、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2、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3、報紙、期刊或雜誌。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6、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7、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四、綜上,您在網路購買商品之行為雖屬通訊交易,依消保法規定原則上享有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之權利,然而,須考量「枕頭」是否屬於「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6款規定之「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例如:內 衣、內褲或刮鬍刀等),尤以,該商品上已明確標示「擁有7天鑑賞期,若訂購後未拆封無條件退換,若拆封後則不受理,因此商品為個人衛生用品。」,設若您所購買之枕頭已拆封,縱令未使用,恐仍不易舉證或為有利之主張。
謹提供意見供您參酌

A:  您好,就您所提出之枕頭是否屬消保法例外規定之個人衛生用品,以下為您提供相關法律意見:

一、
按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10款「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十、通訊交易: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同法第19條第1、2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二、
次按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6款「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同條立法理由「第六款規定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因衛生考量而密封之商品(例如:內衣、內褲或刮鬍刀等),商品如拆封檢查試穿(用)後再次出售,有影響衛生之虞。」

三、
再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中華民國105年2月15日 臺消保字第1050006941號函「來函所詢男性汗衫、袋裝褲襪、耳環(以耳環卡吊/釘掛)及袋裝家居服組(含附罩杯式內衣背心)是否屬因衛生考量而不適合試穿(用)之商品一節,依本處105年1月19日召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適用疑義研商會議結論第4點:個案情形是否屬於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應依本準則第2條第6款說明『因衛生考量而密封之商品(例如:內衣、內褲或刮鬍刀等),商品如拆封檢查試穿(用)後再次出售,有影響衛生之虞』之原則判斷」,合先敘明。…本案謹就法規之適用提供判斷原則如上,個案商品若遇有爭議,仍需由法院作最終之裁判。」消保處將個案特定是否為衛生用品之定義交由司法機關認定之。

四、
綜上,衛生用品除現行立法理由列舉之內衣、內褲或刮鬍刀等,目前未有一定之標準,因此目前謹能參照司法裁判就不同商品做認定,縱使有居多與皮膚接觸之商品極具爭議性,惟若是不在解釋之列則難以定義為衛生用品。
就您所提到網路購物枕頭雖有接觸到人體皮膚,惟仍不在目前實務見解之解釋中,依照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您或許仍可以嘗試依照消保法第19條規定,於7日內得不具理由退貨。
若企業經營者仍不願意接受退貨之申請,您亦可向縣市府之消保官申請「消費爭議申訴或申請調解」〔台北市政府消費爭議申訴或申請調解線上申請,連結:https://www.legalaffairs.gov.taipei/cp.aspx?n=EB3313650BAF5F4F〕

希望我的回答有協助到您,若有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本所:
竑德法律事務所
王翼升律師
手機: 0978932321
Line:wangys0613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