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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SPA販售產品或課程?


吳OO 發問於 2021-01-04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我於109年四月初使用網路購買之票券至spa會館體驗,於課後購買療程。
期間美容師以課程及堂數做溝通,以致我認為購買項目為"課程"
直至109年12月,因搬遷所以跟業者告知未施作課程需退費,業者才告知購買為"產品",不可退。
跟業者無法達成共識,且本人從購買直至現在皆未看過產品,也未參與產品拆封及成分說明等。
購買時業者未提供發票或收據,僅簽訂一張紙,上面有寫OO產品組:共XX堂,每堂手技費$399、購買總金額、付款方式及購買日期。

目前我手上僅有
1. 很多Line聊天紀錄中業者以課程的字眼跟我溝通,還有美容師自己打出:"你(消費者)當初購買課程"等字眼
2. 分期app上項目寫到"美容產品及療程"
3. google 評論中,其消費者也僅提及課程,並無購買產品字眼出現
4. 友人也曾消費,但也不知道自己購買的是產品而非療程
5. 業者FB文宣也出現"課程"字眼

我已寄送存證信函,並上消保會申訴,但第一次調解業者因事未到,目前還在程序中,無法申訴第二次
業者當初以口頭告知我消保拿他們無法,只是浪費我時間而已,且業者從12月中就不再與我聯繫,訊息僅已讀不回

想請問
1. 依上述我有的資料,是否可能證明業者誤導我是購買課程而非產品?
2. 若紙張上有寫到總購買金額及堂數,退費是依平均去算嗎? (業者說他們沒有dm提供,也口頭承認要的話可以偽造讓我拿更少)
3. 若在小額訴訟中提出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是能成功拿到未施作費用的嗎?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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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因為你們沒有簽訂正式的買賣契約書,故必須從您與業者的對話紀錄等間接證據證明你所購買的主要內容為課程服務,產品只是附隨贈品,這部分一定要把買賣標的先明確界定出來,需要詳細檢視您所有資料,盡量去證明。目前從您所提供的資訊初步分析所購買者應該為美容服務課程,產品只是附屬項目,而有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適用。
2.若能證明所購買的主要內容為課程服務,則需視無法繼續課程是可歸責於哪方、終止合約是否有理由來決定可以退費之金額。
3.承上,若能證明所購買者並非產品,依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您有權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後隨時終止契約,業者應於終止日後三十日內將已收取之費用扣除已接受服務之費用,並扣除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金額,及再扣除終止契約手續費後退還於餘額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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